【内蒙古遴选】2025年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6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工作力量,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为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数量及岗位

拟为5个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公务员10名,事业编制人员6名。比选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宁城县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

三、比选条件

(一)参加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竞争性比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坚决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身体条件;

3.一般应当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对比选调入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比选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者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比选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宁城县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4日,7月4日下午17:30报名截止。

2.报名人员需自行到比选单位现场报名。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报名推荐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和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审批页)、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聘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本人编制登记页、转正定级审批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请将报考材料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PDF 格式文件,另附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下)。

3.比选单位统一做好资格条件初审和档案审核工作,确认无误后,汇总形成《宁城县竞争性比选人员汇总表》由比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党政综合楼1919房间)。

4.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至比选单位,同步反馈笔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比选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7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考试

1.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分值100分,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特殊情况面试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100分,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比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2:1比例(进入考察人数与岗位比选人数)确定考察对象。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相应岗位面试分数平均成绩。比选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

比选单位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入人选,不唯分取人,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党政综合楼1919房间)。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

(六)公示

对拟比选调入人选在所在单位和宁城先锋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核后不影响调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七)岗位试用

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内,拟比选调入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八)递补

在面试、考察、体检、岗位试用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五、其他事项

1.对比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比选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2.在竞争性比选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畅,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2025年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表》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5年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表.xlsx

2.宁城县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docx